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18年6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4日发布第一次澄清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再作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款“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递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RU盘、R光盘形式递交,不允许递交软盘。应确保纸质文本与电子版文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现更正为“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另递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RU盘、R光盘形式递交,不允许递交软盘。应确保纸质文本与电子版文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使用“诚信库扫描件工具”从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扫描件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修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招标人: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梁股长
电话:0772-512938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2单元4楼4-15室
联系人: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