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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社保证明材料、不再上传注册证书!10月1日起,简化省外施工、监理等企业登记申请材料!

2021年08月30日16:24 

近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

简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申请材料

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人员仅登记企业法人、进青负责人及注册类人员信息,其他岗位人员、安全三类等人员信息不再进行登记。

其中,省外施工企业仅登记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的,注册类人员不再登记。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青登记注册人员应为主导专业人员。企业注册类人员信息与住建部同步,不再上传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印章附件。所有登记人员均应完成人员实名制验证。

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应至少登记一名注册类人员,且该注册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进青负责人,不再登记进青技术负责人信息,取消进青负责人由总公司交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文件原文:

取消社保证明材料、不再上传注册证书!10月1日起,简化省外施工、监理等企业登记申请材料!

青建工〔2021〕240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住建部门,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办理进青登记申请材料及流程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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