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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报告】住建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 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06月22日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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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

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9月18日至28日,国家统计局第16统计督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2021年3月17日,国家统计局第16统计督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反馈了督察意见。

  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部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工作会,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统计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层层压实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到底。

  (三)加强谋划部署,落实整改举措。逐一梳理督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将反馈的4方面主要问题,分解为26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规定完成时限。相关司局切实承担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四)强化沟通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按照部党组要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会,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统计督察整改切实提升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向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同时,指导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

  二、强化落地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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