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琼海市中原镇田尾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审批【2015】5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海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农转用报批的耕地开垦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琼海市中原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为1654.29亩,新增耕地面积为452.85亩(其中水田112.8亩,旱地340.0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等(详见施工图),施工内容实行施工总承包,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