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力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定于5月15日正式上线启用。
平台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工作门户以及公共服务门户等功能于一体,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有关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免费使用。
《通知》提出,要构建一体化的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覆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业务,支撑部、省、市、县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平台功能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支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
1.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覆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查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等业务,支持移动终端应用。
2.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系统:覆盖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人员、勘察设计质量不良记录、勘察设计质量抽查等信息管理业务。
3.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覆盖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行政处罚、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测机构从业人员、检测机构不良记录、各地优质工程等信息管理业务。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覆盖轨道交通线路信息管理、监督检查管理、参建企业管理、关键机械设备管理、事故及重大风险管理等业务。
5.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支持部本级开展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