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住建领域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激发企业的创新和活力,近日,省住建厅制定印发了《进一步促进住建领域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出台10项意见,为我省住建领域民营企业发展添动力。
一、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每年在推荐和确定重点扶持企业名录时向民营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占比不少于60%。
鼓励民营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积极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推进劳务企业转型重组为小而专的木工、水电、钢筋、焊接、混凝土等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灵活机动地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
加大劳保统筹经费向专业企业和劳务企业拨付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对民营企业获得省部级奖项科技成果或专利,并转化为工程建设标准的给予奖励。
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吸引民营资本投资运营城镇供水、供气、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指导各市(区)、县因地制宜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价格标准,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