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文件,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文件重点内容如下:
1.计费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应列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中,各项专业服务费用可分别列支。服务费用的计取可按照所委托的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取费分别计算后叠加,或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机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执业资格等,采用人工计时单价计取费。
2.试点企业。选择本地区有实力的大型规划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
3.资格要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宜具备与所承担工程规模相符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的甲级资质,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港区)前三名的企业。
4.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等。
5.政府投资项目要带头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文件原文如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