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 企业、项目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2年全市建设工程开好头、起好步,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质安〔2022〕1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春节后建设工程开复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控开复工安全关口
春节后是建设工程集中复工的高峰期,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全面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把开复工安全关口,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问题,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深入细致开展开复工条件验收检查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程复工前,建设单位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开复工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工程工期合理、安全措施到位;施工单位要以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边防护、临建设施、消防、影响范围油气管道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隐患,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切实做到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监理单位要对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审查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确认,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二)严抓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导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做好节后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各方责任机制,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自查整改制度,对在建工程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扬尘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喷洒环保型抑尘剂;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同时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临时性管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