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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 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会

2022年11月21日10:16 

青岛市 | 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会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下班组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现场作业班组建设,提升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现就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下班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下班组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

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贴近施工现场,走进班组,每人选择一个施工现场班组作为联系点,了解作业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情况,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作业班组解决施工作业实际安全生产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一)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会(晨会)。了解作业班组各个岗位、各个工种的安全技术要求、施工任务、设备状况、人员技术水平等基本情况,逐步融入班组。

(二)每季度与联系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学习座谈。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班组建设工作实际,宣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向联系班组人员介绍与当前建筑业发展相适应的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帮助班组人员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增强信心,指导联系班组改变观念,改变与安全管理不适宜的行为、做法,让作业人员理解、支持安全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消除不稳定的因素,为施工现场提供良好的作业、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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