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PPP很神秘,尤其是对其交易结构很好奇,今天就在这里为大家科普PPP的交易结构。
它根据资金的流向包含5个方面:第一是投融资结构,言下之意就是钱怎么融起来,怎么花出去;第二是相应的回报机制,钱投出去的目的是为了产生回报;第三是相对政府来说,PPP项目作为融资方式的合作期限;第四是相应的回报水平;第五是整合上述4个方面之后的运作模式。
一、投融资结构
(一)股权比例
确定是否成立项目公司(绝大部分项目成立项目公司)。
确认项目公司的出资人,如果政府方选择出资,则确定政府的出资代表人,然后确认股权比例。
注:在社会资本中标后,要基于股权比例安排项目公司的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公司的公司类型、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等。比如说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而在董事会层面,由于PPP项目自身的特殊性,可以不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安排董事会成员的相关职位。这一条其实存在争议,我们项目公司的治理结构要随着社会、经济和市场化程度的发展而有所调整,未来我们理想中的项目公司应该是一家真正建立了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项目公司,也就是所有的股东应该是同股同权的,也包括政府的股权。当然,仍旧可以有小比例的夹层性融资。
(二)融资比例及方式
确定项目公司出资资本及项目资本金比例。这时需要确认项目资本金等于注册资本,还是选择不等;还要考虑可用的融资依据,PPP项目的融资依据主要是预期收益的质押或资产的抵押,要特别说明的是,PPP项目如果产生银行贷款的话,其实并没有形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质押或者抵押。当然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实现项目融资,也可以由社会资本进行担保,以股东融资的形式来完成融资活动。
确定融资比例及融资方式。比如,选择银行贷款,则需要确认贷款银行、牵头银行、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这时候,还需要结合政府诉求,确认融资安排,比如,是否接受引入保险机构投资者,是否接受基金方式解决资本金,是否接受地方政府的专项债补充或以后替换等。注意,在项目初期,由于社会资本还没有真正进来,所以融资方式只是政府这一方的计划安排,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落地时调整。
(三)项目公司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