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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咨询公司:如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2017年08月24日15:41 

如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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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咨询公司

PPP的核心思想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但在长达10~30年的合作期限中,如何保证PPP项目不受政府换届换人的影响,如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项目涉及的财政资金是否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等,一直是社会资本方关心的问题。

此次《PPP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此问题也作了着重阐释,提出“对合作项目协议中约定的财政支出事项,应当足额纳入年度预算,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及时支付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应当守信践诺,全面履行合作项目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作项目协议的履行,不受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卫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虽然《PPP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合作项目的财政支出必须足额纳入政府年度预算,但受限于《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只有中期预算规划和年度预算,而那些需要由财政支出平衡未来收益的PPP项目,实际上是需要和政府长期预算相挂钩的,并且目前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也应当基于长期预算计划的。有鉴于此,一是需要在立法中补充政府有责任将支出事项纳入中期预算规划,同时需要向财政部建议未来在预算法实施中引入长期预算计划的机制,以解决长期稳定支付依据的问题。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飞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上述一系列条款从立法的层面上明确了对政府方履约责任规范,是保障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中合法权利和收益的原则和政策导向。

刘飞表示,《PPP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到了政府对社会资本方的监管及对第三方的监管,但没有提到如何监管地方政府,而在PPP实践中,地方政府违约也是影响PPP项目进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政府监管方面,《PPP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政府能力和机制建设未做明确规定,“有关部门”的使用仍然不利于理顺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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