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秀峰乡敬老院附属配套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6〕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秀峰乡秀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7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绿化、地面硬化、停车位、围墙、护坡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预算审核书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捌佰贰拾伍元贰角肆分(¥:469825.2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