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C-NQGL-2018052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G345线至果雄线K13+360处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8]54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18]33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或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改建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14.305公里,主线起点与G345相接,项目终点于《G345线至果雄线K13+360处公路改建工程》K18+105.623相接。
2.3技术标准:路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肩宽20.25米C25混凝土硬化路肩,行车道横坡为2%,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局部地质复杂、工程艰巨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部份技术指标,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本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该工程为本项目第二标段,二标段建设内容:K10+000至K14+305。
2.4.2计划工期:18个月
2.4.3主要招标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