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NQ20170400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商业住宅小区开发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那城投[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县城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那曲地区商业小区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16209.51平方米,其中:商业1#楼面积2233.22平方米,商业2#楼面积1101.14平方米,商业楼总面积3334.36平方米;住宅3#楼面积2590.51平方米,住宅4#楼面积7446.89平方米,住宅5#楼面积2555.46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12592.86平方米;发动机房面积50.15平方米;水泵房面积232.14平方米;商业停车位80个。
2.3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2.6其他说明:本项目已按“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