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商业住宅开发工程,已由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那城投【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商业住宅小区开发工程
2、工程规模:商业1#号楼建筑面积1906.15平方米;商业2#楼建筑面积781.77平方米;A户型3#号楼建筑面积3621.52平方米;A户型5#号楼建筑面积3580.11平方米;B户型4#号楼建筑面积2966.33平方米;B户型6#号楼建筑面积2966.33平方米;7#门卫室(含电动门)建筑面积13.86平方米;8#楼发动机房建筑面积50.18平方米;9#楼消防水泵房建设面积287.28平方米;9#楼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287.28平方米。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60%。
5、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县城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质量评价等级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