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林业局原办公大楼用地开发项目监理工程已由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那城投【2017】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县城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综合楼地下部分730.41平方米,综合楼地上部分7295.50平方米,公厕50.85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的监理资质证书资质,近3年(2014年至2017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原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