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宁南县2016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农经[2016]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农经[2016]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61011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2建设地点:宁南县石梨乡、大同乡、松林乡
2.3项目规模:治理岩溶面积38平方公里、其中石漠化面积15.2平方公里。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1月
2.5项目总投资:1140.00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叁级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近0(0-5)年已完成不少于0(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成员方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12月28日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0元。
4.3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南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宁南县南丝路大厦三楼(发改经信局)
邮编:0834-4577286
联系人:李晓波
电话:0834-457728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7778527788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