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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行“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家!

2022年05月30日17:19 

宁波:实行“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少于3家!

近日,宁波市《关于征求<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意见的通知》。明确:

1、以下项目应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进行招标:

勘察、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

施工规模标准或技术复杂程度按《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投标评标办法》规定,可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基础设施项目。

2、评标:

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少于3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3人以上考察小组,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小组出具的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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