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勉县温泉疗养院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前期手续均已齐备。为择优选择施工及监理企业,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尽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以上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勉县温泉镇郭家湾村,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接待中心、贵宾楼零星建筑约2100㎡;新建接待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约1180㎡;室外露天温泉汤池17个(其中功能性汤池10个)及园林景观、绿化、亮化,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温泉水处系统等特种设备;户外高清LED显示屏21㎡;改造疗养院水电管网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二、报名条件:
本工程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资质等级,并无在建工程。
本工程监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无在建监理工程。
三、报名须知:
参加施工报名的企业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本市以外企业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进汉施工企业登记表、建造师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由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到指定时间地点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参加监理报名的企业须由拟派项目总监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汉中市外企业需提供《市外企业进汉登记表》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到指定时间地点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自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