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县中小河流北河、普洛河水毁堤防修复加固工程已经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5]4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防汛补助经费,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陇县抗旱防汛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陇县中小河流北河、普洛河水毁堤防修复加固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工程建设内容:在北河闫家湾段,普洛河西沟村、梨林川段3处共850米水毁堤防进行修复。其中:北河温水镇闫家湾村段修复加固护岸工程350米;普洛河东风镇西沟村段修复加固护岸工程180米;普洛河东风镇梨川村三组新修堤防工程320米,顶冲段铺设护基铅丝笼 15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投标单位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无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