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夏市枹罕镇拜家村道路亮化工程(以下称“本项目”)业主单位为临夏市枹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奖补资金。本项目以临州公处发【2016】120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夏市枹罕镇拜家村道路亮化工程,路灯采用单火灯型。在道路土路肩布设,采用单边均匀布置,杆间距为40米(特殊路段可做适当调整),拜家集镇道路路灯采用杆高8米,主灯悬挑长2.0米,拜家村内巷道路灯采用杆高6米,主灯悬挑长1.4米。
2.2计划工期:31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1月14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近3年中投标人累计完成过至少3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合同总价超过5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