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JYRCDJ20173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横渠村、付家沟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新庄塬村内道路砂化项目,已由灵台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财政局、灵台县农牧局、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灵农改办﹝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梁原乡横渠村民委员会、灵台县梁原乡付家沟村民委员会、灵台县梁原乡新庄塬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横渠、付家沟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新庄塬村内道路砂化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梁原乡
(1)灵台县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横渠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硬化广场1200平方米,砂化村内道路2条5公里,路面宽4.5米,厚10厘米,整修路肩及水沟6000米,设立村牌一面。项目概算:58.32万元。
(2)灵台县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付家沟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砂化朱一、朱二两社社道3条6公里,整修路肩及水沟,维修硬化水渠1000米,设立村牌一面。项目概算:46.66万元。
(3)灵台县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新庄塬村内道路砂化项目,砂化新庄社至闫家店社道路3条4公里,路面宽4.5米,厚10厘米,整修路肩及水沟5000米,设立村牌一面。项目概算:28.37万元。
3.项目概算:133.35万元(其中横渠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58.32万元;付家沟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46.66万元;新庄塬村内道路砂化28.37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