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和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龙水龙湖支路)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5]194号、大足发改投[2016]31号、大足区发改投[2016]217号和大足发改投[2017]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B地块及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龙水龙湖支路)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大足区龙水镇五金社区、幸光社区。
2.2项目概况: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B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31659.73m2,建筑占地面积24825m2,地上建筑面积106868.53m2,地下建筑面积24791.2m2。本工程分为6栋一类高层公共建筑(6#、7#、8#、9#楼、10#楼、11#楼,上部塔楼为住宅,下部为商业裙房,商业裙房参照多层商业执行),两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其中地下二层含含人防7982.05m2),建安投资约29841.13万元,龙水龙湖支路新建道路长260.173m,宽15m,建安投资约269万元。监理最高限价39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龙水城区五金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B地块及龙水龙湖支路需要的如施工阶段(含主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配电工程、环境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市外监理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