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专业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