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发改委的这个文件,内涵相当丰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在咨询成果文件上除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印章外,首次提出要加盖主持该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本人执业专用章。
2、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从咨询业务范围中去除,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逐步厘清了发改委和住建部的管理职能。
3、工程咨询业务从原来的31个调整到了21个,未再提资质要求。此前取得资质需要业绩、技术水平、装备、人员、管理等条件。
4、发改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后,调整为行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由发改委指导监督。
5、用资信评价代替资质管理,但明确资信区别于资质,并不具有市场准入的强制性。
6、减少了工程咨询单位等级划分,资信评价等级只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此前的资格等级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丙级。
7、发改委设立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再有具体的人数要求。
因此,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方面,工程咨询行业首先实现了突破性进展。资信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工程咨询企业的失信的成本增加。未来,个人和企业资信将成为其开展业务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