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各地标讯 建始县龙苑社区民福安置小区1—3期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鄂西)

建始县龙苑社区民福安置小区1—3期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鄂西)

2018年07月09日1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龙苑社区民福安置小区1—3期配电工程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16]96号、建发改审批[2017]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民福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YC18359005(ZB)0016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建始县龙苑社区民福安置小区1—3期配电工程,建筑规模为安置住宅小区,共计324户。其中:一期总户数108户(50m2户型24户;75m2户型24户;100m2户型48户;125m2户型12户),总用地面积6000.88m2,总建筑面积9303.48m2,建筑占地面积1550.58m2。二、三期总户数216户(125m2户型36户,50m2户型36户,100m2户型72户,75m2户型72户),二期总用地面积6909m2,总建筑面积8400m2,建筑占地面积1750m2。三期总用地面积4886m2,总建筑面积8400m2,建筑占地面积1400m2。完成本项目电缆部分,配电部分,外线部分等工程,所有用户分表到户,提供后期维护和维修。

2.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玖仟贰佰壹拾柒圆捌角伍分(¥2139217.85元);

2.4建设地点:建始县龙苑社区;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根据商业法规经营的国内企业实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相应电压等级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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