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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2022年03月17日17:14 

江苏省 | 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为深刻汲取镇江新区“3·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20日,在全省范围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领导批示和省安委办、省消委办《关于深刻汲取镇江新区“3·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火灾防控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22〕7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摸底排查并集中整治宿舍、办公用房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一批隐患严重施工企业,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

排查整治重点: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临建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一)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安全首要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设计单位是否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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