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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08月18日17:22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充足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建设工程企业发生充足合并情况申请资质的核定等有关事项做出了规定!详情如下:

江苏住建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第16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情况申请资质核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组合并事项的范围和申请方式

本公告所述重组合并是指建设工程企业发生吸收(新设)合并、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跨省变更三类情况。企业发生重组合并情况申请资质核定事项依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通过数据共享,强化建设工程企业、项目、人员和信用间数据互通,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优化企业申报流程。

二、企业申报的必备条件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发生重组合并情况申请资质核定,按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考核省内接收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等(其中,监理企业不考核非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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