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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实行电子化申报!跨省事宜均由省厅出具公文,不再由企业携带转送

2022年08月03日15:27 

即日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实行电子化申报!跨省事宜均由省厅出具公文,不再由企业携带转送

8月1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明确:

自2022年8月1日起,辽宁省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

即日起,凡涉及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跨省重组、合并、分立事宜均由我厅出具公文,一律通过邮寄或传真送达相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由企业携带转送。

近日,河南林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严格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转移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明确:

认真核实四川省入豫企业及资质信息。今后在办理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等业务时,必须向四川省住建厅书面征询意见后,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资质核定。

完善跨省资质转移办理工作机制。在办理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入豫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出具的书面文件和联系人进行核实,确定信息真伪后再进行办理。

强化企业资质跨省分立审查。对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入豫业务,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对企业或资质跨省出豫的,必须出具书面文件并向省厅报备。

此前,西藏住建厅也发提醒函,提醒各省(自治区、市)住建厅,近期如接到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立函件时请及时与其联系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

文件原文:

即日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实行电子化申报!跨省事宜均由省厅出具公文,不再由企业携带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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