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到今年,关于资质的问题讨论不一,全国各地关于资质文件更是层出不穷....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有这么一段话: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这段话与过往很多表述并不相同,少了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那么少了监理的主体责任又意味着什么呢?
2018年5月2日安徽住建厅发布“关于继续委托下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5月1日起,安徽省将以下四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2.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核准(非起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