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的专业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招标内容
2.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60629]-1351号
2.2项目名称: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
2.3采购内容:一标段:物证检验鉴定设备(法制规范化建设);二标段:电子工业专用生产设备(信息化建设);三标段:消防设备(消防单兵设备);四标段:交通管理设备(交警装备);五标段:技术侦察取证设备(刑事侦查设备)。
2.4采购标的及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一标段:5.4115万元;二标段:52.1940;三标段:1万;四标段:0.75万;五标段:28.5445有高于此预算的报价,恕不接受。
2.5供货周期:按业主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2.7供货地点:吉林省汪清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段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3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窗口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报名单位员工并正常缴纳社保)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014、2015年度完税证明、依法为本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当于2016年11月23日下午13时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6年11月23日下午13时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进行谈判,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汪清森林公安局
地址:汪清县
联系人:徐广江
电话:1384334504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监督部门: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