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仰阿莎文化广场表演舞台及钓鱼基地工程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投资(2016)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剑河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剑河县仰阿莎文化广场表演舞台及钓鱼基地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剑河县城东江北岸;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
2.5建设规模:拟建表演舞台2700平方米,钓鱼基地2000平方米。
2.6计划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