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靖边县天赐湾镇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招标人:靖边县天赐湾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靖边县天赐湾镇
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建设垃圾填埋场1座,库容2.6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环保宣传标识牌、围网、水井房等设施设备,项目审定工程造价1720082.31元。(具体工程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期为6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建造师,并具备相应资格,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提供企业2014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二项,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一项。(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人员要求:到场购买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⑴资质证书(副本);⑵营业执照(副本);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⑸税务登记证(副本);⑹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⑺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该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⑻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⑼2014年度-2016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⑽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⑾法定代表人到场应提供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到场应提供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⑿外省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上述所需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