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靖边县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己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保监发﹝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到位,概算总投资370万元。招标人为靖边县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榆林市靖边县境内。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实施治理流失面积371.47hm²,主要包括道路边坡综合防护工程0.26hm²,路面透水铺装工程1.16hm²,生态停车工程0.051hm²,水保广场透水铺装工程0.15hm²,布设截排水沟2910m,修建蓄水池5座;经果林13.41hm²,荒草地营造水保林17.23hm²,封禁治理339.21hm²,疏林补植10.18万株,设置网栏3km;布设示范园简介牌1个、大型宣传牌1个、廊架1座、道路指示牌6个、水保措施介绍牌5个、花草牌10个,口号牌3个、警示牌2个的宣传导视系统及其它配套附属工程。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靖边县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本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