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平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发改环资【2016】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黄平金凤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平县新州镇、旧州镇、重安镇、谷陇镇、平溪镇、上塘镇、浪洞镇、野洞河镇、一碗水乡、纸房乡、翁坪乡;
2.2建设规模:建设环卫停车场(含环卫管理站)2座,垃圾转运站15座;转运站规模为420t/d,其中一次转运站规模为345t/d,二次转运站规模75t/d;配套垃圾收集箱529个,垃圾回收间142座,环卫车辆140辆及相关配套设施;
2.3本次招标投资总额:约2164.6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