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行规【2023】3号),该文件是对2018年9月份出台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号)的一次修订。
具体原文如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 (市)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适应建筑业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招标投标市场行为,根据国家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创新要求,省厅组织对《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办法》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单位、人员及评标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强化全社会依法招标投标意识不断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优化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强化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有效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推动建筑业“两场联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相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切实解决招标投标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