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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12月19日09:48 

12月15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厅核发的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和工程监理丙级等资质除外)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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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限规定。我厅核发的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和工程监理丙级等资质除外)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9月29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资质有效期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企业通过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或国企改制等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此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的企业和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30日后届满的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向我厅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其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企业和工程监理乙级企业应于资质证书届满60日前申请,建筑业企业应于资质证书届满90日前申请),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资质标准的,经核准,更换有效期为5年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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