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
9月30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县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
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54米)。
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此前,住建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提出:
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
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对于“限高令”,大家应该并不陌生,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规定了一些强制性条文。要求“第3.0.2、4.0.2、4.0.3、4.0.4、4.0.7、4.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而住宅建筑限高80米/26层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