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营区域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招标核【2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莲花营区域污水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鹿泉区铜冶镇、寺家庄镇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相关资料范围内所有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期:1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