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1.原公告内容“五、工期:150日历天”
2.原公告内容“八、报名时间”中“(3)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现变更为
“五、工期:60日历天”
“八、报名时间”中“(3)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来凤县翔凤镇人民镇府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