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的通知
建市[2016]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种类繁多,负担沉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目标
摸清目前建筑业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现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现阶段确需保留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二、清查工作范围
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
三、清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