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江县棚户区改造城西经济适用房小区1~9号楼施工已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环发改投资[2015]75号、环发改审批[20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思恩镇城西新区
建设规模:10+1层小高层住宅楼,共9栋,总建筑面积约76046㎡
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
要求工期:55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必需大于等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金额的五分之一)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R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