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防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事后监管工作,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全区人防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2月10日,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RFJ003—202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防规〔2020〕6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三、检查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从事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测的机构。
四、检查内容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