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意见列出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追责范围“十大方面”,其中“工程承包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在列,小亿帮大家摘录如下:
一、工程承包建设方面
1、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
2、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
3、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
4、违反规定转包、分包;
5、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
6、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1、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
2、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