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各地标讯 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景观石材的询价公告(第二次询价)(莆田)

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景观石材的询价公告(第二次询价)(莆田)

2018年08月29日09:35 

一、材料要求:

1、石材规格、参数及型号:详细见清单。

2、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材料性能必须满足或优越《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中相关标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报价人应为石材的生产厂家或取得该材料的相关经销代理证明。

三、报价须知:

各报价人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报价,否则一律作为无效报价:

1、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须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成品材料,运送到询价方指定地点(木兰陂生态修复与南北渠连通工程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地现场,地址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木兰陂),其中包括景观石材的包装、运输、保险、检验、税金、货到指定地点及指导安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若采用报价人的产品,按其所报价格,供货期限内能满足材料质量和数量的要求,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报价人必须响应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所有附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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