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不足
一是施工企业利益的受损情况比较严重,导致施工企业出现“计划经济收入,市场经济支出”的现状。若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为外资业主,就等同于肥水外流;
二是施工企业为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大幅度降低各项管理费用,使工程管理水平显著降低,对于建筑过程质量将产生严重影响;
三是因业主与施工企业具有不平等的地位,为承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垫资大量资金进行施工,只有依靠贷款进行解决,使企业发展陷入一个不良循环,导致建筑企业产生严重债务问题,对金融业也产生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是在建筑工程招标中业主将取费明显压低,导致大量具有低资质等级、低水平管理的建筑企业高于具有较高资质等级、较高管理水平的建筑企业中标,难以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的优势,对企业积极提高装备及技术管理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造成较高取费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担建筑工程后,将工程向较低资质及取费等级的建筑企业层层转包,坐收管理费,不只是产生严重腐败,也因这些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不足,导致各类工程事故频繁发生,不仅损失业主利益,也将产生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六是承包商为中标建筑工程,不惜将报价压的很低,中标后通过增加现场签证等一些手段对损失进行弥补,难免发生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问题,使国家难以控制基础建设投资规模。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目前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还存在很多过渡性的措施,有关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结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措施。
一是对一些项目的费用进行简化,只对直接间接费用、税金及利润等进行保留,冬雨季施工费、措施费、二次搬运费等对企业反映的费用因素都按照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