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减免税措施来了!
国家发改委官网2月18日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
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类别: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2.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3.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4.电子设备,为3年;
5.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