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
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
6月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将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
李春临表示,国家发改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