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河县武警中队维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广河县城关镇
四、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及地方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概算投资:218.5万元
六、建设规模:维修改造武警中队办公楼、食堂、训练室、训练场、洗衣房、岗哨、院子及围墙等。(详见实施方案)
七、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9月—2017年11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