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河县2016年“千村美丽”示范村康家和大庄村组道路硬化工程(以下称“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广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交通厅补助及自筹。本项目以临州公处发【2016】37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河县2016年“千村美丽”庄禾集镇大庄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全长5.2公里,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组成;广河县2016年“千村美丽”三甲集镇康家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全长4.8公里,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及村内巷道组成。
2.2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1月1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设计图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近3年中投标人累计完成过至少3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合同总价超过5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